永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永济黄河河道管理范
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和保护,确保防洪安全,发挥河道综合效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关于明确黄河小北干流河道为无堤防河道的意见》(水建管〔〕第65号)精神,现对永济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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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二、具体位置
根据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结合黄河河道管理现状、地貌地形。永济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为:北起与临猗县交界的西仪沟村,南至与芮城县交界的首阳村,西至黄河主流中心线,东以黄河龙门水文站年m3/s洪水淹没线划定。具体界限如下:
西界为黄河主流中心线;东界为小樊工程东至高崖以下;舜帝工程东至尊村引黄渠渠塝;韩家庄工程东至北闫土堤沿老城门至涑水河堤;城西工程、韩阳下延工程东至涑水河河堤南下;上源头以南东至高崖以下。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永济市人民政府
年8月7日
来源:永济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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