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产品标准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西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我市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指企业将所执行的企业产品标准在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统一开放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行为。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企业标准管理的重要改革举措,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后视同企业完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二、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三、企业依法制定并执行的企业产品标准以及企业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应当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鼓励企事业单位自我声明公开服务标准。已有法律法规对相关领域企业标准做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企业执行企业产品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应当公开标准文本或企业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对应的检验试验方法;企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公开相应有效的标准名称和标准号。
五、请我市企业尽快依法自主将企业产品(服务)执行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依法制定并执行的企业标准)在全国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声明公开。
相关单位登录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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