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扩散这些行为将被严查通知已下发
很多司机朋友都有疑问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到底要不要处罚?
随着“一盔一带”行动的开展
山西已有城市宣布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也会被抓拍、处罚
“一盔一带”安全行动将在6月1日于全国范围开始执行,山西省多个城市已经率先执行违章电子抓拍,注意:违章抓拍范围包括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请提醒身边的朋友们①骑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
②骑电动车要戴安全头盔
③开车、乘车要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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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第六十六条第四项规定:
①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违法代码:);
②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违法代码:);
二、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如何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民警通过图像取证设备固定证据,实施非现场处罚;
三、车辆配备安全带无法使用的如何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办法》相关规定,“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对驾驶员罚款元;
四、因车辆出厂时未配备安全带,乘坐是否要被处罚?
不予处罚。
交警提示
时至今日,系上安全带已成为各国保障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强制措施。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来源:网络综合整理
永济交警:掀起“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从我做起社会氛围5月14日,永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宣传民警在市区重要街区、路口,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滚动播放“一盔一带”公益宣传片等形式,集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主题宣传,掀起安全守护从我做起浓厚社会氛围。
为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该市交警部门紧紧围绕“减量控大”中心工作,在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专项整治行动中,科学部署,精心施措,充分依托农村、学校、企业、媒体等宣传阵地,深入开展以案警示教育,大力传播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广泛传递“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理念,积极倡导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提升自身安全防护水平,推动形成安全文明出行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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