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永济市第二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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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永济市第二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
社保补贴明细审核公示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号)文件精神,“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经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年为88名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的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总计金额.14元)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天(自年12月28日至年1月8日)。如认为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反映。监督-
年12月28日
来源: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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