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公开选调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公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优化警力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安系统公开选调综合实战能力强的优秀公务员(人民警察)充实永济公安队伍。
一、范围及名额
此次公开选调面向全国公安系统,共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4名。
二、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有网安、技侦、宣传、法医等专业技能或特殊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国范围内已录警授衔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5、身体健康,需提供30天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6、在刑侦、派出所等一线执法单位工作三年以上的优先选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年限的;
(三)新提拔人员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四)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民警未满服务年限的;
(五)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永济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永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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