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土地征收处置利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运城市委“五抓一优一促”工作部署,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蹚出一条具有永济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按照《运城市纪委监委开展土地征收、处置利益输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永济市纪委监委从年1月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征收、处置利益输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以下三类十九种问题:
(一)“两个维护”和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1.各镇(街道)党委、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对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的问题。
2.各镇(街道)党委、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土地管理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严,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
(二)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出让等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
3.土地预审中,存在违规给项目单位出具预审意见的问题。
4.土地征收未按法定程序进行。
5.在征地过程中,虚报冒领地上附着物赔偿,骗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
6.农用地转用报批未按法定程序进行。
7.在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存在向企业或个人索要、索贿现金、购物卡及接受礼物等行为。
8.收购储备土地未严格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查资料不严谨、无原因超时办理,现场勘查弄虚作假,抬高土地等次骗取国家资金。
9.闲置土地清理不及时、不合规。
10.土地管理中,购买第三方服务程序不规范,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11.土地出让中,违反规定出具规划条件,随意变更相关指标牟取利益。
12.土地管理过程中,借机违规承揽工程牟取利益。
13.土地出让中,授意评估中介机构,蓄意压低土地评估价格。
14.土地交易中,有泄漏底价行为。
15.土地交易中,存在故意泄漏竞买人信息,出现串标、围标等行为。
16.土地出让金未及时收缴到位。
1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
(三)整治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8.专项整治中“雷声大、雨点小”,口号式、机械式传达,不加消化,虚假整改,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19.专项整治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出让等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现将举报方式公开如下:
1、举报(信访室-)
2、来信请寄:永济市市府西街8号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3、来访请到:永济市市府西街8号永济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4、网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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