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人注意了长治运城晋城ldquo

  长治通报5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长治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张文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年10月至年2月期间,张文明多次接受长治某研究会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品。尤其是在年11月5日,张文明在执行公务时,未认真审核该研究会所提供的变更资料,在资料手续不实的情况下,违规对该研究会会长、法人代表以及秘书长进行了变更审批,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中共长治市直工委年6月23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文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治县法院副院长郭杰斌、刑事庭庭长魏志兵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县城镇联社副主任张建章公车私用,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杜海生工作日中午饮酒等问题。年6月2日中午,郭杰斌应某企业负责人郭某(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宋某的亲戚)邀请,与魏志兵、张建章、杜海生等6人,在郭某经营的厂里参加了宴请,另外,郭杰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郭杰斌、魏志兵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张建章驾驶公务用车参加宴请,杜海生工作日中午饮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中共长治县纪委年7月25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郭杰斌、魏志兵、张建章和杜海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潞城市职业高中校长助理王金保违规操办儿子“圆锁”问题。年5月上旬,王金保在操办儿子“圆锁”事宜中,通知其学校部分教师参加,并收受89人礼金计元。王金保身为校长助理,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操办儿子“圆锁”并借机敛财,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职业高中党支部书记、校长王丽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致使本单位党员干部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经中共潞城市纪委年5月24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王金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丽明党内警告处分。

  武乡县贾豁乡水泉村党支部书记杨俊怀违规操办“暖房”问题。年5月9日,杨俊怀在武乡县红星小区违规操办“暖房”事宜,并收受非亲戚人员礼金元。杨俊怀身为贾豁乡水泉村党支部书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违规操办“暖房”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中共武乡县贾豁乡党委年5月10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襄垣县县城区党工委书记、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霍海忠长期借用企业车辆、公车私用等问题。年5月至年6月,时任襄垣县环卫中心主任霍海忠利用工作之便,向襄垣县国际大酒店长期借用一辆尼桑轿车作为公务用车,尤其是在年7月调任县城区党工委书记后,又将该车带至县城区,直至年4月28日才将该车退回。同时,还存在公车私用等其他违纪问题。经中共襄垣县纪委年5月20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长治市纪委王建李红森)

  运城公开曝光“两节”期间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

  芮城县国土局副局长柴建民违规操办孙女出生喜宴问题。柴建民因孙女出生设喜宴13桌,并邀请部分管理对象参加宴请。经芮城县纪委常委会年9月12日研究,决定给予柴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绛县水务局续鲁灌区负责人杨利军违规滥发津补贴问题。杨利军任绛县大交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法人期间,安排工程项目部向12名工作人员虚列发放施工现场津贴元。经绛县纪委常委会年9月12日研究,决定给予杨利军党内警告处分。

  垣曲县地税局古城所所长连金峰违规旅游问题。连金峰任垣曲县地税局历山所所长期间,利用职权给历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打招呼,让其7名朋友到历山舜王坪景区免费旅游。经垣曲县纪委常委会年9月12日研究,决定给予连金峰党内警告处分。

  永济市科协主席郝仰宁违规参加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学术研讨会并报销相关费用问题。郝仰宁未经请示,参加中国柳宗元研究会举办的“年中国运城第七届柳宗元国际学术讨论会”,并将会议期间产生的应由个人支付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共计元在本单位予以报销。经永济市纪委常委会年9月12日研究,决定给予郝仰宁党内警告处分。(运城市纪委监察局)

  晋城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晋城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年暑假、寒假、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该校违规给值班人员发放补助共元。该校还存在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经晋城市纪委常委会年5月13日研究,决定给予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李广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泽州县南村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张炉定公款吃喝问题。年12月至年3月,张炉定违规将应由个人支付的饭费元分3次在单位报销。年2月,该院还存在违规为职工发放春节值班补助元问题。经南村镇卫生院党支部大会研究决定,报南村镇党委会议年6月29日批准,给予张炉定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高平市统计局副局长高国利私车公养问题。年,高国利违规将个人“五一”、“国庆”回河南老家车辆燃油费元在单位财务报销。经高平市纪委常委会议年8月3日研究,决定给予高国利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王长青、会计刘晋生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年2月10日,王长青违规在该局下属单位县城乡规划设计事务所报销个人赴北京就医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共元。年11月,刘晋生两次违规在该局下属单位县城乡规划设计事务所、建筑设计室报销个人赴北京就医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共元。经沁水县纪委常委会年8月8日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王长青、刘晋生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晋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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