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镇子,在历史上是属于两省两府四
在民国二十七年(年)出版的《河南分县详图》第二页中,是反映河南省临漳县、安阳县、内黄县以及河北省大名县的地图,在这张地图上几个县县界的交汇点呈现一种极其扭曲的形状:临漳县界东南、安阳县的东北、内黄县的西北都明显挤出了一个“角”,再加上河北省大名县的一个“角”,四个县伸出来的“角”集中到一点上有一个镇子,这个镇叫做回隆镇,今天属于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但在新中国成立之前,这个镇可是同属于河南、河北(明清称直隶)两省,直隶大名府、河南彰德府两府,安阳、临漳、内黄、大名(乾隆二十二年也就是年之前属魏县,之后魏县省入大名、元城两县)四县共同管辖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另外还有一州又是哪呢?红圈即四县交界处四县交界处的回隆镇细节图回隆镇在隋朝因临大运河永济渠,得名“御河镇”。其名字变迁为回隆镇则是在宋朝,据传在宋咸平二年(年)辽军南侵,真宗御驾亲征抗击辽军,但行至这里时,辽兵已大掠而回,宋真宗就在此回銮,为纪念这件事,就建了一座“回龙庙”,后来逐步演变为回龙庙镇、回龙镇,直至回隆镇。回隆镇由两省四县管辖是在明朝时候就已经形成了在一些史书上关于这四个县的记载里都出现了回隆镇。比如明成祖永乐年间,兵部在安阳县有回隆水驿;明英宗正统二年,内黄县设回隆庙巡检司;明代正德年间《大名府志》记载魏县西南六十里有回龙庙;正德《临漳县志》则记载在县东南五十里有回隆镇。那么为什么这样一个镇要划给涉及两个省的四个县共同管辖呢?一切的起因是元明清三朝的共同命脉——漕粮所致。与江南(清朝为江苏、安徽两省)、山东、浙江、湖广(清朝为湖南、湖北)、江西等有漕粮的省通过大运河运输相比有所不同的是,河南省因远离大运河,它的漕粮是通过卫河运输的。漕粮起运到京师之前,需要集中在一个地方进行交兑,在这个交兑的地方会建有户部的监兑分司,由于大量的运粮人员到了这里,能聚集大量的人流和物流,因此漕粮交兑地也往往是经济发达、商业繁荣的地方。但是卫河上游水量较少,河南省境内靠近卫河的地方只有卫辉府,但这里通行条件不佳,不能满足漕粮运输的需要,所以河南省漕粮交兑地只能长期在直隶大名府元城县的小滩镇。这样一来除了漕粮往交兑地通过陆运距离遥远以外,监兑分司所在地带来的“红利”却由没有承担漕粮任务的直隶省来享受,这是河南省上下官员所不能容忍的。明朝的小滩镇和回隆镇因此在明朝中期,河南省的官员进行了长时间的据理力争。最终为了平衡双方需求,就把在两省省界附近并且濒临卫河的回隆镇划给河南省彰德府的安阳、临漳以及直隶大名府的内黄、魏县共同管辖,并且建为总兑河南粮储之所。形成了回隆北街属魏县或大名县管辖、东街属内黄县管辖、南街属安阳县管辖、西街属临漳县管辖的格局,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前。清朝的回隆镇民国时期地图上的回隆镇,可看到各省、县界上个世纪60年代卫星地图上的回隆镇,红线为参考民国时期地图所标到了清朝,还是由于疏浚卫河漕粮通道问题,把内黄县从直隶大名府划给了彰德府,因此在清朝,回隆镇是由河南省彰德府的安阳、临漳、内黄和直隶大名府的魏县(乾隆年间魏县省入大名县)共同管辖的。以上是回隆镇属于两省、两府、四县的情况,另外还有“一州”也要交代一下,据网上找到的资料,据说是在回隆镇的东南角有18亩地,是归大名府开州(今濮阳市)一个士绅所有的,所以就在两省两府四县之外又加了这“一州”。开州和回隆镇位置示意图但是细分析起来,开州和回隆镇之间还隔着清丰县、内黄县两县,回隆镇的土地对于开州来说是属于“飞地”性质。如果这18亩地的“飞地”仅仅是士绅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地主所拥有,它是私人土地,而非官府的“飞地”,因此这一州之说就值得商榷了。最有可能是这“一州”恐怕是百姓牵强附会之说,目的是图个读起来朗朗上口,并且使听者听闻起来感觉更加的“高大上”。当然即便不说这一州,单单就说这一个镇归两省两府四个县共同管辖的这件事情,在我国历史上已经是绝无仅有,让人啧啧称奇了。您了解的情况是这样吗,欢迎在文章底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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