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荔波的石碑崖刻柱墩古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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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物保护机构解放前,荔波县无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解放后,由县文教科(局)指定人员兼管文物保护工作。年县文化局设文物管理所,编制3人,负责全县文物调查、管理保护等工作。
二、文物保护单位1、贵州省人民政府在第一、二批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在荔波县的有:
邓恩铭革命烈士故居水甫石棺墓群瑶族婚姻规碑2、荔波县人民政府于年4月以荔政发()20号文件《关于将荔泉书院等处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
“荔泉书院(今玉屏一小)是中共一大代表邓恩铭烈士的母校;
洞塘乡板寨是红七军第一、二纵队会师地址;
茂兰洞英生产队欧树芬家板壁上、佳荣坤地四队覃怀礼家墙壁上、坤地大队会议室墙上等处标语,是年红七军游击黔桂边经过荔波时留下的革命文物。
上述5处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对革命文物要加以爱护,不得任意拆毁、涂抹,如因基建等原因,需要拆除的,事先要报经县政府批准,经过认真搬迁和复制后方能进行。”
3、年9月,荔波县人民政府,复以荔政()7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省州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公布:
将“永济泉”、“文庙启圣宫”、“文庙月牙塘”“文庙石牌坊座”、“大七孔桥”、“小七孔桥”、“瑶麓小学”、“北门榕树”等8处现存历史文化遗址、遗物、古建筑、古树划定为荔波县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现存文物和管理现存文物经县人民政府发文予以公布后,县文物管理所,根据《文物保护法》,对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制牌悬挂,或制桩标志管理保护和收存。
现存珍贵文物
铜鼓:直径35厘米、高26厘米,花纹为缩照万物图,原藏于民间,现藏于荔波县文化局文物管理所。
铜鼓是布依族、水族、苗族、瑶族等少数民族珍贵的打击乐器。据考证已有千多年的历史。少数民族人民把铜鼓视为“重器”或“宝物”。
布依族丧葬“吃保坟”时敲击铜鼓,以表致哀;水族“开控”,瑶族、苗族致丧时,敲击铜鼓以表当大事。在节日或欢庆丰收之时,敲铜鼓以表示欢乐。平时则为宝贵之物由寨老珍藏。
解放前,布依族、水族、苗族、瑶族各村寨,都备有铜鼓,后在十年“文革”中横扫四旧”多被损坏,现幸存无几。
瑶族婚姻改革碑:荔波县瑶麓瑶族乡人民,明清年间(~)对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进行过多次改革,立碑为凭,共同信守。此碑原立在瑶麓民族小学大门前50米处,现收藏于县文化局文物管理所,因多年风雨剥蚀,碑面脱损残缺,字迹不清。但可知是一次重要的婚规改革,其主要内容:
一是改“九牛婚姻制”为财礼制,规定限额,不准多要,以减轻婚娶方负担;
二是解除“姑舅表婚”,对民族昌盛繁荣,婚姻自主有利;
三是允许寡妇再嫁。改革“十年育”(惩罚)为准吃饱,不准包回家的“架菊木包”。
这次改革对男女婚嫁自主起了显著的促进作用。清光绪年间,瑶族男女在婚前恋爱时形成了“谈婚洞”的习俗,既文明又自由自主,被人称赞。
瑶族婚姻违规处罚碑:瑶麓瑶族乡的瑶族人民实行族内婚,但历来又有不论同姓异姓凡是同宗不婚的严格规定,不论异姓氏、同姓氏,只有不同宗才能结婚,异姓氏认为是同宗也不能婚配,违者要受到惩处。
民国38年()春,瑶族人芦金贵即为此,被立碑革除惩处。解放后,直至年瑶麓乡实行土改时,经工作队做思想动员工作芦金贵一家认错之后,才得许可参加农业高级社集体劳动。
碑为长方立体形,宽厚均为25厘米,三面刻字。现收藏在县文化局文物管理所。
董界碑:在王蒙乡(解放前为董界乡)红光村界牌寨中央。是黔桂两省(区)地界标志碑。石碑上端成半月形,高1.4米,宽70厘米,厚15厘米。
此界碑历史久远。现存此碑为明万历年重立。因露天无盖,常年风雨侵蚀,今碑面剥脱残缺,字迹不易辨认。
清告示碑:在驾欧乡新街村大寨脚河岸边的大柏树下。为清咸丰三年()八月十六日立。碑文为:
荔波县正堂魏大老爷示禁止赌博,严拿贼盗,重惩治拷磕,严拿会匪奸细,巩明立即枭示。欲防外盗,先清内匪,保甲团结,不告不理,士民同心,上下一体,稽查游民,盘诘奸宄,父告其子,兄勉其弟,实力奉行,风清美俗。小七孔桥碑:清道光十五年()建,文字剥脱难于辨认,现存小七孔桥头。
清虚灵洞崖刻:在水利水族乡水丰村岜岭寨前田坝中间,突起一座孤峰,山腰有洞,洞口石壁上刻“清灵虚洞”4个大字,无款无年月,字迹苍劲挺拔,为明代黄和尚手迹,石刻今尚存。
莪阳洞崖刻:在县城东北莪阳山上,洞侧为本县清代覃德辉处士书屋。洞口上刻“洞天福地”4个大字,莪阳山又称莪山。为本县别称。
县城文庙雕梁刻画及石刻残存部分,收存于本县文物管理所。
一般文物
清考武礅:清科举考试武秀才,举重测臂力用的石礅。为梯形立体状,两侧挖凹为把耳。共2件,一重公斤,一重公斤。现存玉屏镇蒙绍杰家。石狮柱礅:原为文庙大殿檐柱下的石礅。刻雄雌石狮各1只,意形特殊,工艺精湛。清代刻制,现存本县文物管理所。
旧县志载其碑文而石碑已毁的
城塘记事碑:清乾隆五年()四月初记。修筑荔波城述略碑:清乾隆四年()孟冬勒石记。修筑荔泉书院序:清嘉庆十九年()蔡元陵撰。杨以增募修荔泉书院小引。改修荔泉书院记。双溪桥序,清光绪十年()建立。永济泉记,清同治九年()知县钱埙撰。钱埙修孔庙记碑,清同治九年()孟冬立。
樟江渡口石碑。狮子口义渡碑(因狮子口崩塌碑埋于地下)。抗战阵亡将士及死难同胞纪念碑。黔南事变时被毁。独荔公路筑成纪念碑:年11月3日立。
旧县志记载原文物已遗失的
明代铁甲头盔及大关刀(重50多公斤)
咸同年间,农民起义军使用的土大炮,如滑杆炮、猪仔炮。农民起义使用过的大刀、长矛、火药枪。
红七军游击黔桂边区时,送给农民的大刀、枪支、碗、盆。
黔南事变时,农民自卫队抗击日军夺得的战利品,如防毒面具、军用地图、枪支、太阳旗。
农民自卫队在抗击日军时用过的土炮、枪支、刀、矛。
本县有关古书籍及文化用品
《抗日阵亡烈士全正熹追悼录》存于本县档案馆。
《水书》手抄本存县档案馆。
傩戏用木、皮面具,存文化局。
《赘赘篇》覃二如著,存县政协。
《县志》梁杓、潘一志、郑珍著,存县志办。
其他文物
一、古榕树在县城北街。已有多年树龄,树高10米,树冠覆盖多平方米,枝叶茂密,四季常绿。现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黄葛树
属榕科,在捞村乡盘龙寨旁,高18米,胸径1.89米,树冠覆盖平方米,是县内最高大的古树,在黔南州亦属罕有。
它已成为当地物候树。农民看树发芽时,即撒秧,树叶呈绿色时插秧,树叶变黄时收获,树叶变红将凋落时已是寒冬,周而复始。
三、麟皮树有百年以上树龄,在朝阳乡交朝寨门楼。树高20米、胸围5人围,树根粗大,分两岔向下伸展成“人”字形,村民以树根岔洞当门楼,人从树根岔下出入,树叶茂密,珍贵奇特,交朝村群众称其为“风水树”,现已枯死,但枯树仍在。
四、钱币及鼓宋宝,清通宝及铜鼓、皮鼓,民间有收藏。
选自《荔波县志》,贵州省荔波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年版,方志出版社出版。仅供学术交流,版权属于作者。点击北京治疗白癜风什么医院好北京普通的治疗白癜风大概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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