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州历史上的中都与河中府
“蒲州”之名最早见于唐人令狐德棻《周书》卷4《明帝纪》:“[世宗明皇帝]二年春正月……丁巳,雍州置十二郡。又于河东置蒲州。”这是历史上首次以“蒲州”命名这块土地。隋沿袭周制,唐承隋制,两朝均置蒲州。
蒲州大地人杰地灵,山川秀美,是传说中尧舜禹的都城,春秋末年晋国在此划域置县,开启了此地行政建置的历史。战国时期魏国河东郡的设置,使“河东”一词成为这方土地的新名称。“蒲州”之名最早见于唐人令狐德棻《周书》卷4《明帝纪》:“[世宗明皇帝]二年春正月……丁巳,雍州置十二郡。又于河东置蒲州。”这是历史上首次以“蒲州”命名这块土地。隋沿袭周制,唐承隋制,两朝均置蒲州。
明代蒲州城图
隋唐时期的蒲州简史
蒲州古称蒲坂,大河环绕,涑浍纵横,山脉环抱,是人类及中华民族文化的起源地之一,是人类第一次使用火的地方,是人类最早食用盐、开始冶炼和农耕文明的地方,是华人祖先最早聚集生活的地方,更是最早称中国、中华、华夏的地方。
蒲州是隋朝河东通往关中的重要门户,是保障关中物资供应的重要枢纽,“诸州调物,每岁河南自潼关,河北自蒲坂,达于京师,相属于路,昼夜不绝者数月[《隋书》卷24《食货志》,第-页。]”。对如此战略要冲之地,有隋一代都是委任宗亲重臣坐镇把守,如蒲州刺史韦谟是有“定策之功”的重臣;刺史赵芬与高祖关系亲密,“上甚信任之”刺史杨尚希与高祖有“宗室之望”河间王弘,高祖从祖弟,十余年坐镇蒲州,拜为刺史;刺史杨处纲是高祖族父;河东太守窦庆,其母是高祖姊安成长公主。这些宗亲重臣,不负重望,刺蒲期间多有惠政,蒲州经济富足,百姓生活安定,隋文帝幸蒲州时有感而发“此间人物,衣服鲜丽,容止闲雅,良由仕宦之乡”[《隋书》卷1《高祖纪上》,第25页。
唐代蒲州在空间范围上,与战国魏、秦汉河东郡相差较大,仅相当于其南半部。与魏晋之后的历朝河东郡或蒲州相比,除北周的蒲州范围略小之外,其他都大致相同。“东西二百五里,南北一百七十七里”其管辖地域范围大致在黄河以东以北、稷山以南、中条山以西的区域,相当于今天河津、稷山、万荣、闻喜、夏县、临猗、永济一带,治所在今永济市蒲州镇附近。
蒲州南阻大河,北接汾州、晋州,西连同州、华州,“形势雄深”,从地图上看,它是山河环绕的运城盆地,西、南两面为天堑黄河,东面有中条山,北面有峨嵋岭,涑水自北向南横穿而过。其地形地貌主要表现为中条山地、峨嵋台地、盆地内部平原三部分。
中条山地位于蒲州的东部和南部,主要由雷首山、中条山、五老山、檀道山等连接而成。
雷首山,又名首阳山,延绵数百里,随州郡而异名,有蒲山、历山、薄山、襄山、独头山、吴山(亦曰吴坂)之名;中条山,山体走向近似西南一东北,西连华岳,东接太行山,山势挺拔,峰密重叠,连绵三百余里,如同屏障。五老山,因五峰相倚而得名,又称东华山。檀道山是中条山地上的又一高峰,山高万仞,相传经百梯方可登上,所以也称“百梯山”。峨嵋台地横亘于蒲州的北部,呈东北一西南走向,北接闻喜县,南连临猗县,西抵黄河,长约一百余里,宽约五十余里,多为黄土覆盖,台上地势较为平坦,而南北两侧都有因河水冲刷形成的陡坎与沟壑。峨嵋台地上自东向西分布着稷王山、孤峰山等几个海拔在一千二百米左右的岛状低山。盆地内部平原是由峨嵋台地、中条山地和黄河围限而成的三角平原,地势北高南低。受地质运动的影响,盆地中部有凸起的一块东北-西南走向的长条状高地,人称“鸣条岗”,东起夏县,西至临猗县,长约百余里。鸣条岗将三角平原一分为二,西北侧的称为涑水河平原,东南侧的称为清龙河平原。
蒲州街景(民国)
蒲州,有唐一代备受重视,唐王朝曾于此两置中都。
始置中都
关于中都始置的时间,史书记载多有不同,即便是同一文献前后记载也各不相同。经梳理大致共有三种说法[华林甫:《唐河中府始置年代辨正》,《中国史研究》年第4期。]:
一是开元元年()说。《通典》卷33《职官十五·州郡下》记载:“开元元年正月,于蒲州置中都,改州为河中府,至六月而罢。”《元和郡县图志》卷12《河东道一》“河中府”曰:“开元元年五月,(蒲州)改为河中府,仍置中都;丽正殿学士韩覃上疏,陈其不可,至六月诏停,复为州。[《元和郡县图志》卷12《河东道一》,第页。]”
二是开元八年()说。《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记载:“开元八年置中都,改蒲州为河中府;其年,罢中都,依旧为蒲州。”《新唐书》卷39《地理志三》亦载:“蒲州,……开元八年置中都,为府;是年罢都,复为州。”
三是开元九年()说。《通典》卷《州郡典九》“古冀州下”称:“开元九年五月置中都,(蒲州)改为河中府,寻罢仍旧。[《通典》卷《州郡典九》,第页。]”《唐会要》卷68《诸府尹》言:“开元九年正月八日[蒲州]改为河中府,号中都,以姜师度为尹,六月三日,停中都,却为州。”《旧唐书》卷8《玄宗纪上》载:“[开元]九年春正月丙辰,改蒲州为河中府,置中都;……秋七月戊申,罢中都,依旧为蒲州。”《太平寰宇记》卷46《河东道七》记载:“[蒲州]开元九年改为河中府,仍置中都。时丽正殿学士韩覃上疏,陈其不可,……至七月诏停,复为州。”《资治通鉴》卷记载:“[玄宗开元九年]丙辰,改蒲州为河中府,置中都,官僚一准京兆、河南”,“六月己卯,罢中都,复为蒲州。”
蒲州鼓楼(民国)
上述三说之中,开元元年()说最不可能。因为改元“开元”是在先天二年的十二月,也就是说开元元年()只有十二月,事实上不可能有《通典》所言的“开元元年正月”、《元和郡县图志》所言的“开元元年五月”。笔者认为,“元年”或为“九年”之误。至于《旧唐书》、《新唐书》言及的开元八年()说,是“八”、“九”形近相近所致[李广洁:《唐中都设置时间考》,《运城师专学报》,年第3期。]。
《全唐文》卷韩覃《谏营建中都表》言:“近又胡揭逆命,征发不宁”,是指康待宾、安慕容之叛。《旧唐书》卷8《玄宗本纪上》记载:“[开元九年]夏四月庚寅,兰池州叛胡显首伪称叶护康待宾、安慕容,为多览杀大将军何黑奴,伪将军石神奴、康铁头等,据长泉县,攻陷六胡州。兵部尚书王睃发晚右诸军及河东九姓掩讨之。……秋七月戊申,罢中都,依旧为蒲州。己酉,王睃破兰池州叛胡,杀三万五千骑。”由此可知,韩覃上疏时间是在兰池叛胡攻陷六胡州与陇右军打败兰池叛胡之际,即开元九年()四月至七月之前。
另外,关于设置中都的月份,是开元九年()正月还是五月?!严耕望先生认为《旧唐书》与《资治通鉴》记载的是同一天,即“正月丙辰”,应以“正月”为是,时任扬州功曹参军、丽正殿学士韩覃上疏谏止曰:“……两都旧制,分官众多,费耗用度,尚以为损,岂可更建中都乎!夫河东,国之股肱郡也,劲卒强兵尽出于是,其地隙狭,今又置都,使十万之户将安投乎?且陋东都而幸西都,自西都而造中都,取乐一君之欲,以遗万人之患,务在都国之多,不恤危亡之变,悦在游幸之丽,不顾兆庶之困,非所以深根固蒂不拔之长策矣。”开元九年()正月,为了帝王的巡幸游乐而建中都为陪都,和长安、洛阳共成三都。或许是韩覃鞭辟入里、慷慨激昂的陈辞打动了玄宗,遂于六月三日,“诏停”,前后不过五个月。
鼓楼南门字——“迎熏解愠”
鼓楼西门字——“应庚思过”
再置中都
开元九年()六月罢中都后,李唐王朝有没有再次设置中都呢?《通典》、《新唐书》都没有关于“再置中都”的记载。《唐会要》卷68《诸府尹》言“元年建卯月,改为中都”。《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亦言“元年建卯月,又为中都”。“元年建卯月”是指何年何月?《唐会要》卷1《帝号上》载:“上元二年九月二日,改为元年,以今年十一月建子为岁首,以斗所建辰为名。”由此可知,元年建卯月应该是公元年2月。肃宗当年当月的南郊敕文曰:“五都之号,其来自久。宜以京兆府为上都,河南府为东都,凤翔府为西都,江陵府为南都,太原府为北都。”[《全唐文》卷45肃宗《元年建卯月南郊敕文》,第页。]但敕文仅列五都,或因中都之置正在酝酿故未正式提及。
有学者认为,元年()建卯月(二月)唐朝廷再次在蒲州设置中都,而且一直延续到元和三年()[(韩)任大熙著,赖青寿整理:《唐代河东道政区沿革考》,《历史地理》第15辑,上海人民出版社年出版,第33页。]。代宗大历中,宰相元载“又上建中都议……载知人情不安,遂奏此疏,冀因制置,窃有兵权,议亦宏博,尽当时利害。然代宗探见载意,议故不行”。《新唐书·元载传》亦云:“……载以议入即从,前敕所由吏于河中经图宫殿,筑私第。帝闻,恶之,置其议。”可见,代宗大历年间元载设置中都的建议未被采纳。而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41“蒲州”记载:”大历初,又为中都。”估计此事可能被顾氏所采用,即误将置中都的建议作为史实载入,否则,当另有所本。
蒲州寺庙(民国)
唐代在蒲州设置中都前后共两次,即开元九年()1月至6月与肃宗元年()二月。唐王朝所置中都,虽然为时不长,但可反映出蒲州在当时政治、军事上的重要地位。诚如元载于《建中都议》中所言:臣等考天地之心,本圣人之意,验古往之事,切当今之务,则莫若建河中为都,隶陕、虢、晋、绛、分、路、仪、隰、慈、石等十城为藩卫。长安去中都三百里,顺流而东,邑居相望,有羊肠底柱之险,浊河孟门之限,以轩辕为襟带,与关中为表里。刘敬所谓‘扼天下之吭而抚其背’,即此之谓。中都,将欲固长安,非欲外之也;将欲安成周,非欲舍之也;将欲外制蛮夷,非欲惧之也;将欲定天下,非欲弱之也。河中之地,左右王都,黄河北来,太华南倚,总水陆之形势,壮关河之气色[《全唐文》卷元载《建中都议》,第页。
因代宗看穿了元载的私心,故元载建中都的提议没有被批准。
两置河中府
唐代以前,地方行政区划制度里没有“府”制,唐初为了提高京都和陪都的地位,故而在京都或陪都所在地创设了“府”的建制。玄宗开元元年(),改雍州为京兆府,洛州为河南府,开元十一年()改并州为太原府。唐后期还把一些重要的州郡、陪都也改为府,如凤翔、江陵、兴元、成都、兴德五府。毋庸置疑,蒲州始置中都时,蒲州当然也会按制提升为府,如《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所言“置中都,改蒲州为河中府”。由于当年又罢中都,所以蒲州这次为府的时间比较短,以致多被忽略。如《唐六典》卷3《尚书户部》就只言“京兆、河南、太原三都”。河中府的置废时间与中都的置废时间是一致的,即开元九年()—月至六月。蒲州第二次设府是在乾元三年()。此次设府的背景是,安史乱爆发后,玄宗从长安逃到成都,肃宗于灵武即位,后又驻撵岐州,因此,肃宗至德元年()升岐州(天宝年间称为扶风郡)为凤翔府;至德二年(),升益州(天宝年为蜀郡)为成都府。
蒲州城墙(民国)
乾元三年(),唐朝廷将蒲州再次升为河中府,史籍所载大致相同。《唐会要》卷68《诸府尹》记载:“乾元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改为河中府。”《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河东道”记载:“乾元三年四月,置河中府。”《新唐书》卷39《地理志三》称:“[蒲州]乾元三年复为府”。《元和郡县图志》亦言:“[蒲州]乾元三年,又改为河中府。”唯《资治通鉴》卷为“肃宗上元元年三月条”记载:“三月,甲申,改蒲州为河中府。此“上元元年三月”的说法欠妥,因为乾元三年闰四月改元“上元”,故“肃宗上元元年”没有三月,当为乾元三年。
乾元三年()之后,河中府是否又废?何年废之?虽然史无明说,但是也可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如《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言“元和三年()复为河中府”,《唐会要》卷70《州县改置上·河东道》亦言“元和三年三月,改蒲州为河中府”。既然是“复为河中府”、“改蒲州为河中府”,那么元和三年()前应该是“蒲州”。假设乾元三年()至元和三年()间的某年曾废河中府为蒲州,那么是年蒲州长官应该称为“蒲州刺史”,因为唐代州的长官称刺史,而府的长官一般称为尹。但是,在乾元三年()至元和三年()间的蒲州历任长官共26人,均授河中尹或河中节度使,无一人称为蒲州刺史。由此可见,从乾元三年()设置河中府以来,就没再废除过。《旧唐书》之所以会有“元和三年复为河中府”之说,应是作者针对元年建卯月置中都而言,而《唐会要》“改蒲州为河中府”之言,或是作者由第二次罢置中都自然而然地得出由府复州有关,而事实非也。可能正因如此,《新唐书》、《元和郡县图志》均不言“元和三年复为河中府”一事。
普救寺(民国)
综上可知,唐中央在前后期都曾设过河中府。唐前期为府时间甚短,于开元九年()置而又废;唐后期为府时间较长,从乾元三年()—直到唐末。而中都也前后共设两次:开元九年()1月至6月与肃宗元年()二月。
参考文献:
1、王成组:《中国地理学史》,商务印书馆,年版。
2、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五卷),上海人民出版社,年版。
3、邹逸麟:《椿庐史地论稿》,天津古籍出版社,年版。
4、曹诗图:《地理环境概念辨析》,《地理学与国土研究》,年第2期。
5、饶盛文:《中国古代军事地理大势》,《军事历史》,年第1期。
6、秦佺柱:《布局天下——中国古代军事地理大势》评介,《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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